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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生产知名品牌包装箱应如何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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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案情介绍 前不久,在广东某质量技监局组织的危险化学品企业专项检查行动中,执法人员发现某纸制品厂正在生产“SAMSUNG”标识的三星液晶显示器包装箱。其负责人称,三星包装箱的生产委托方是广州市甲印刷有限公司。应质监局要求,甲公司现场传真了一份未盖公章的订货单,但不能提供合法权利人的授权委托证明材料。于是,该局执法人员扣押了涉案的标有“SAMSUNG”字样的180个纸箱。
作者 徐记青
出处 《监督与选择》 2008年第6期36-37,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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