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有了企业老总的重视之后,企业的法律风险防范,还需要中高级管理人员的全力推动。这里所指的中高级管理人员,是指企业的(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各部门经理、分公司经理等高级、中级管理人员(以下均称为管理人员)。企业管理人员在法律风险防范机制的建设、运行和维护中,起承上启下的作用,起监督指导的作用。根据工作性质和范围,大体而言,管理人员可以分为法务管理人员与非法务管理人员。
出处
《中外企业文化》
2008年第7期26-27,共2页
Chinese & Foreign Corporate Cultu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