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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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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白剑峰在2008年4月30日《人民日报》载文认为,从本质上说,政务信息是一种公共资源和社会财富,而不是一种垄断资源。在一个封闭的社会,政府往往将政务公开作为行使权力的一种方式,公民完全处于被动地位,没有人敢要求政府公开什么;而在一个开放的社会,政务公开是政府的一种法定义务,也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
作者 白剑峰
出处 《政策》 2008年第7期60-61,共2页 Poli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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