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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汇区司法局党委在基层党支部中开展“四有三满意”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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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基层党支部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肩负着联系党员、团结党员、引导党员、教育党员的重任。徐汇区司法局党委所属的39个基层党支部中,有35个是律师事务所党支部。针对律师党建工作“散、动、远、小”的特点,司法局党委积极探索律师党建工作的支撑点,根据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中央组织部、司法部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的通知》,在基层党支部中开展“四有三满意”活动,提出了司法行政系统基层党支部建设的具体要求.细化了律师党建的工作目标。
出处 《上海机关动态》 2008年第7期21-21,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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