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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等四部门联合公告:严禁化工类企业非法生产经营兴奋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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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据新华社信息,国家工商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日前共同发布关于治理化工类企业非法生产经营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的公告.明令要求化工类企业一律不得擅自生产经营兴奋剂目录所列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
出处 《中国药业》 CAS 2008年第14期I0001-I0001,共1页 China Pharmaceutica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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