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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不动产预告登记的效力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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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预告登记是我国民法物权中的一项重要制度,我国实施的《物权法》已对其作了明确规定。随着房地产交易市场的快速发展,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登记制度因其无统一的理论支撑及强制登记等缺陷,应逐步向预告登记制度引入、过渡。
作者 王艳辉
出处 《现代商业》 2008年第20期273-274,共2页 Modern Busin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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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1

二级参考文献5

  • 1孙宪忠.物权法基本范畴及主要制度的反思(下)[J].中国法学,1999(6):54-63. 被引量: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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