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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收违规办公楼”不如没收官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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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浙江省委省政府发出通知,要求进一步明确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项目的审批权限,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的建设标准。通知规定,办公楼入口不得设置大门厅,门厅高度不得超过两层楼高;不得在建筑物内设置阳光房、室内花园、景观走廊等;不得搞豪华装修等。(6月2日《现代金报》)
作者 吴应海
出处 《共产党员》 2008年第7期39-39,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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