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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林涉农案件调结逾八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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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上林县人民法院在审理涉农纠纷案件中,高度重视调解工作,坚持有利于农村和谐、有利于化解矛盾、有利于发展生产的原则,通过立案调解、庭前调解、庭中调解、庭后调解等形式对涉农纠纷实行全程调解。同时,灵活运用多种调解方式,适时让人民调解员、村干部、当事人亲属参与涉农纠纷调解,促进调解质量与调解效率双提高,确保调解后案结事了,息诉息访。
作者 黄以进 石斌
出处 《法制与经济》 2008年第13期87-87,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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