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变法逻辑"一直是统摄中国刑事司法制度的改革路径。在激进变法与急速修法的进程中,由于缺乏妥当的试错机制,不仅制度的正统性资源在流失,上层指导与地方创新的关系失衡,改革本身也沦陷到"一改革就失败,失败再改革"的困境。为摆脱长期的改革误区,中国刑事司法改革应实现从"变法逻辑"到"试点改革"的逻辑转换,实现从"局部完善"到"全局优化"的效能发挥。
出处
《内蒙古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8年第4期21-26,共6页
Inner Mongolia Social Sciences
基金
教育部社科研究课题"底限正义理论视野下的当代中国刑事诉讼制度变革"(编号:06JC820007)之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