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民族教育要实现真正的公平发展,必须有相应的社会环境。首先应该有和谐的人文社会环境,即创造一个真正全民重视民族教育的社会环境;其次是法制政策环境,即要尽快制定《少数民族教育保障促进法》;再次是要有良好的市场准入环境,即给民办教育以"国民待遇",尽量减少对少数民族民办教育的苛求;最后,把民族教育公平发展纳入我国科教兴国的发展战略。只有这样,民族教育才能实现真正的发展,才能发挥其教育的基础性作用。
出处
《内蒙古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8年第4期149-152,共4页
Inner Mongolia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