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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开店办执照成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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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北京市工商局加强电子商务监督管理的意见对外公布,其中规定8月1目起,除在网上交换自用物品且不以营利为目的等3种情况外,网上开店必须办理营业执照。根据管理意见,3种情况不需要办照或重新登记:已经有照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从事电子商务经营活动,且经营范围与登记注册的经营范围相一致的;取得原信息产业部或北京市通信管理局颁发的互联网信息服务经营许可证或完成网站备案,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领取了营业执照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在互联网上出售、置换自用物品,且不以营利为目的的个人。
出处 《中国计算机用户》 2008年第25期9-9,共1页 China Computer Us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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