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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学习贯彻《地方志工作条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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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国务院于2006年5月18日颁布了《地方志工作条例》,将我国地方志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防城港市地方志办公室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干部全面、深入系统地学习贯彻《地方志工作条例》,并结合防城港市当前修志工作的实际情况进行研究和部署,使修志工作依法化、规范化、质量化,努力开创防城港市地方志工作持续、健康发展的崭新局面,为北部湾开发建设提供更好的服务。
出处 《广西地方志》 CSSCI 2008年第3期22-22,32,共2页 Guangxi’s Local Rec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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