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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检疫记录在检疫管理中的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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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基本做法 1.1管理相对人资格及考核记录、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报检登记簿的运用当管理相对人拟收购动物时,必须向所在地动物检疫报检点申报,检疫员按照报检的规定,审查其主体资格是否合法,是否取得县级动物防疫机构颁发的《动物防疫合格证明》;具备的,填写《管理相对人资格及考核记录》、《动物及动物产品报检登记簿》,当事人签上自己的姓名,检疫人员依法出具《动物及动物产品报检证明》。
作者 康世伟
出处 《养殖技术顾问》 2008年第8期153-153,共1页 Technical Advisor for Animal Husband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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