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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广东四项水利立法项目全面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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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年来,在省委、省人大和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我省水利法制建设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先后制订、修改了多部地方性水利法规和政府规章,初步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地方水法规保障体系,为我省水利事业的顺利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撑。2008年,我省有四项水利立法项目。其中,地方性法规有丽项,分别为《广东省江河流域水资源管理条例》和《广东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省政府规章两项,分别为《广东省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和《广东省小水电管理办法》。
出处 《广东水利水电》 2008年第4期78-78,共1页 Guangdong Water Resources and Hydropow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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