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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机制延伸至中国民事诉讼程序的思考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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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国现代调解机制不能完全融入当代法律体系并发挥自己的作用。与诉讼相比,大多数中国人认为调解在现在的中国是一种无效或效力甚微的方式。因此,中国很有必要更体系化地重新引入调解这一机制。其中的关键就是使调解延伸至诉讼程序。理论和区域实践证明,在当代中国法律体系中整合调解机制和诉讼机制是可能的、必要的,并且这种整合将会缩小调解和诉讼间的空隙。
作者 李骆
机构地区 墨尔本大学
出处 《重庆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8年第7期95-97,135,共4页 Journal of Chongqing Institute of Technolog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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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5

二级参考文献33

共引文献111

同被引文献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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