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世纪80年代以来,国际资本市场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多元化的债权人主体结构、传统的国家债务重组方法的局限性、IMF贷款援助政策的非合理性,以及新兴的契约办法的先天不足等现实情势,把国家债务重组改革引向法律化、制度化的方向,IMF国家债务重组机制应运而生。国家债务重组机制借鉴契约方法的实践经验,以少数服从多数原则为核心,但其内容较之后者更丰富,适用范围更广泛,并且能够从制度上保证债务重组程序的效率与公平。我们认为,国家债务重组机制是在契约方法的基础之上,并且针对其固有缺陷发展起来的解决债务危机的理想方法。尽管在现阶段建立国家债务重组机制的时机尚不成熟,但是该机制仍然是国际社会为解决国家债务危机而努力的方向。
出处
《学术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08年第6期64-71,共8页
Academic Forum
基金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2005年度重大研究项目“二十一世纪国际金融法律制度创新与发展研究”(05JJD820005)的中期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