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普通高校的管理职能部门对于学校的整体工作起着积极的推动作用,是构建和谐高校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应该充分发挥自身服务与管理的双层职能,协调好二者之间的关系,牢固树立为教学服务的理念,努力提高服务大局的能力,实行科学化、制度化的管理,如此才能保障高校稳定、持续、和谐发展。
出处
《湖北经济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08年第7期58-59,共2页
Journal of Hubei University of Economics(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