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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徽州的民间调处及其演变——以文书资料为中心的考察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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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明清时期,我国民间纠纷和诉讼多于地方范畴内得以调处。在明代徽州,民间调处大致经历了从里老调处向乡约保甲调处的演变。明中期以后,宗族、文会等社会团体在民间调处中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大。
作者 张莉 胡松年
出处 《铜陵学院学报》 2008年第3期90-92,共3页 Journal of Tongling Univers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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