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5·12汶川大地震发生后,全国人民万众一心、众志成城、共克时艰,千方百计抗震救灾、恢复重建。灾区的公证机构在积极抗灾自救的同时,也在充分发挥着公证法律服务预防纠纷、避免矛盾、和谐社会的重要功能.努力为抗震救灾和恢复重建提供公证法律保障。但由于突如其来的特大地震灾害,使灾区的社会、经济、生活秩序在瞬间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也给公证法律服务的方式和办证方法带来了严峻的考验。使我们不得不对灾区公证所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必要的思索,并以服务于灾区抗灾重建大局为第一要务的思路来重新审视和思考灾区公证服务,以便更好地发挥其积极作用。
出处
《中国公证》
2008年第7期30-32,共3页
China Notary Jour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