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蔡琰的《悲愤诗》被大多数学者认定是自述身世之作,于是人们往往依据诗中的内容来探索她的生活经历。但详绎此诗可以发现,诗中所叙乃是董卓部下劫杀掳掠的暴行及其给人们特别是妇女所造成的深重灾难,而与蔡琰本人的处境和遭际不相符合,因而《悲愤诗》并非蔡琰自述身世之作。在此基础上,考察东汉末历史事实,可以认定:蔡琰没入匈奴之事容或有之,但并非没入左贤王。她不久即被赎回,因而并没有所谓滞留南匈奴十二年并生有二子之事。
出处
《中国典籍与文化》
2008年第3期9-13,共5页
Chinese Classics & Cultu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