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法律是具有强制性的行为规范、是集思广益的大众智慧、是一个社会最高最后的评判标准,法律的这些性质决定了法学应是一门最讲理的学问。同时法律必须得到普及和普遍适用,法律的这一要求又决定了法学所讲的理是常理。但目前我们的法学讲理还不充分、不够好,为此,应加强法学研究。法学研究要观察,以探究天地人、追求真善美,从中概括出相应的范畴、命题和原理并具体化为各种法律规则,只有以人为本的法律才是讲理的法律。此外,还要开展争鸣和讨论,不仅要由当事人在法庭上互相讨论,而且可以开展社会讨论。
出处
《清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08年第4期120-125,共6页
Journal of Tsinghua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