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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对竞业限制有哪些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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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竞业限制是指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以及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工作,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
出处 《劳动和社会保障法规政策专刊》 2008年第7期38-39,共2页 Legislation and Policy of Labour and Social Secur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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