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市场经济体制的日趋成熟,在计划经济体制框架下逐步确立的不动产税收制度已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本文分析了我国不动产课税体系的现状,认为现行不动产课税结构混乱、存在重叠和越位,各环节税负分布不合理,不动产租、税、费概念混杂,相互错位等问题。在此基础上,本文提出了不动产课税体系设计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对我国不动产税收体系,特别是各环节课税的税种设置提出了重新构建的方案。调整合并后我国不动产课税体系由目前的12个税种减少至8个。
出处
《财经问题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08年第7期77-83,共7页
Research On Financial and Economic Issu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