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弹性工作制”即“灵活上下班制”,是指企业中实行有限度的由职工灵活选定上下班时间的一种劳动组织形式。弹性工作制包括两种形式:一是弹性工作量制。这种方法以工作量做为考核标准,具体说就是根据一定的时间断限和所要完成的工作任务,确定工作人员在单位时间内所要完成的具体工作量,并规定质量要求。工作人员在完成工作量并达到质量要求的前提下,可以自行安排所余的时间。二是以工作时间做为考核标准的弹性工作时间制。指企业中实行有限度的由职工灵活选定上下班时间的一种劳动组织形式,它的内容是把每天的工作时间一分为二——“核心工作时间”与“弹性工作时间”。在“核心工作时间”内要求所有的职工都上班,在“弹性工作时间”内职工自由选择上班时间,但必须上足所规定的工作时间。
出处
《黑龙江图书馆》
CSSCI
北大核心
1990年第4期25-26,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