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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事职务等级标识制扩大试点山东、江苏、上海、福建海事局成为第二批试点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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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继2007年11月深圳海事局首家试点海事职务等级标识制后,山东、江苏、上海、福建四个海事局于今年7月作为第二批试点单位试行这一制度。
作者 杜健
出处 《中国海事》 2008年第7期F0003-F0003,共1页 China Maritime Safe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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