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从司法权的判断性及其最讲究"亲历性"、先天贫弱性和易受侵犯性等质的方面剖析和研究审判独立与司法公正的关系,认为:审判独立是司法公正的基础和前提;审判独立与司法公正是一种手段与目的的关系司法独立隐含着司法公正的目的;审判独立是实现司法公正的必要条件,但不是充分条件,审判独立与必要的司法制约是实现司法公正不可或缺的两个方面。正确认识两者的关系,提高审判独立制度建设的自觉性,加快改革的步伐,确保司法公正和依法治国方略的真正实现。
出处
《理论与改革》
CSSCI
北大核心
2008年第4期142-145,共4页
Theory and Refor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