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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的林权改革新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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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6年以来,丽水把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作为盘活林业资源的基础性、关键性举措来积极探索,取得了政策研究、机构建设、流转促活、抵押贷款、减免税费和合作经营等六方面突破,有效地激发了林业发展活力,促进了丽水新农村建设。
作者 吴善印
机构地区 丽水市林业局
出处 《今日浙江》 2008年第14期30-31,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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