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药品零售企业是面向社会、服务于民的重要窗口。多年来我国药品零售企业的模式就是销售,和顾客纯粹是买卖关系。自国家实行药品分类管理以来,“大病进医院,小病去药店”已经成为大众健康保健的首选方式,随着人们健康意识和保健意识的增强,自行到药店买药实施自我治疗的人增多,同时,消费者开始日益注意药品的不良反应,注意药物性疾病的产生,这意味着消费者比以往更加需要用药指导和专业的药学服务,做好药学服务工作,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使人民群众生活水平日益提高的重要因素。
出处
《中国基层医药》
CAS
2008年第5期869-870,共2页
Chinese Journal of Primary Medicine and Pharmac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