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日,连江县质监局根据群众举报,通过执法人员跟踪排查,在连江县敖江镇一家铸造厂内发现已铸造生产好的“地条钢”共251根总重约3.3吨。案值约1.2万元。经调查。这批“地条钢”是利用金属制品的边角料生产的。而该铸造厂主要生产扁铁、铸件。执法人员立即责令停止生产,并对该铸造厂所生产的3.3吨“地条钢”以及用于生产“地条钢”的5根模具进行异地封存。目前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中。
出处
《福建质量技术监督》
2008年第5期46-46,共1页
Fujian Quality and Technology Supervis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