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人本法律教育观是指以人本主义思想统筹整个法律教育体系,以培养学生成为具有公正的价值评判能力以及专业与相关技能的复合型法律人才为宗旨,并给予学生充分的实现其人格培养及个体价值的机会的法律教育理念。它要求法律教育把学生作为法律教育的本源、依归、主体、目的;它要求我们革新法律教育理念;变革法律教育方法;更新法律教学技术或技巧。
出处
《学术界》
CSSCI
北大核心
2008年第4期230-234,共5页
Academics
基金
湖南省重点学科建设项目(湘教通〔2006〕180号)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重点教研项目"人本法律教育观与我校法律教育改革研究"(2006)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