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商业特许经营作为一种商业经营模式,近年来在中国得到了飞速的发展,由此带来的新的问题也对中国的现行立法及司法提出了挑战。经营者侵犯消费者权益要承担责任,早就得到了法律的确认,但是由于特许经营这种模式的特殊性,与消费者对应的经营者不仅是被特许人,还有与其有密切联系的特许人,导致了责任划分的复杂性。本文通过分析认为,被特许人和特许人都应该在特定的情形下对消费者承担特定的责任:由于被特许人过错造成的损害,被特许人承担自己责任,特许人负补充责任;由于特许人过错造成的损害,主要由特许人承担自己责任,被特许人负不真正连带责任。
出处
《商场现代化》
北大核心
2008年第21期289-290,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