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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快出台新标准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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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针对交通建设工程监理中的一些特殊情况,应在实施监理收费新标准时提出具体的办法或意见,如:明确“专业调整系统”,明确总监办和驻地办的监理服务收费,明确公路工程缺陷责任期费用,体现优质优价、按劳付酬的原则,保障浮动幅度在上下20%以内,明确投入与收费的挂钩等。
作者 马文翰
出处 《中国交通建设监理》 2008年第8期24-25,共2页 China Traffic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Consulta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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