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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造合同准则》核算问题研究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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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建造合同准则》与《施工企业会计制度》对收入确认的最大区别在于时点和金额的不同,在合同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前提下,合同收入需要按完工进度确认;在合同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的前提下,合同收入的确认要区分不同情况进行处理;当合同预计总成本超过合同总收入时,企业应当将预计损失确认为当期费用。施工企业行业的特殊性决定了其执行《建造合同准则》的难度远远大于大型机械设备制造企业。
作者 苗雷
出处 《财会学习》 2008年第8期43-45,共3页 Accounting Learn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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