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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Ⅲ国Ⅳ标准重卡的关键技术及发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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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8年7月1日,机动车国Ⅲ标准将在全国强制执行。按照国家环保总局和发改委的统一要求,自2008年7月1日在全国范围内国Ⅱ标准的机动车将不准销售,公安车辆管理部门将不给国Ⅱ标准的机动年发放牌照。同时,第Ⅳ阶段排放标准,即国Ⅳ,也计划在2010年7月1日全面实施。北京、深圳等一些核心城市都早巳提前实施国3标准。
作者 李耿
出处 《重发科技》 2008年第2期37-42,共6页 Ccec Science & Technolog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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