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法学是一门应用性非常强的学科,法学教育应注重专业技能的培养,采用实验教学,可以弥补现有实践性教学手段的不足,满足法学实践教学的需要。法学实验课程的设置应遵循侧重法学专业通用性实践能力的训练、循序渐进的系统性、实验课与理论课相结合、实验教学全程化等原则,分程序法实验课程、实体法实验课程、拓展实验课程和综合实验课程四大模式设置。
出处
《中国成人教育》
北大核心
2008年第13期163-164,共2页
China Adult Education
基金
广东商学院教研委托项目"法科学生实践教学特色探索"(JY060506W)的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