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据《新京报》报道.中消协日前公布:新《中国消费者协会章程》对经费来源进行了修改.明确表述为”经费来源主要由政府资助.同时在不影响公正性的前提下接受社会捐赠及取得其他合法性收入”。此前的老章程里规定中消协经费来源是政府资助、社会捐赠、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的活动或服务的合法收入、其他合法收入四部分构成。在经历了“3·15”认证标志的争议风波后.中消协的活动经费及由此带来的公信力问题受到社会关注。
出处
《民主与法制》
2008年第14期57-57,共1页
DEMOCRACY AND LEGAL SYSTE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