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发布了包括1项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准则在内的新企业会计准则体系,除了关联方交易、企业合并、资产减值准则与国际会计惯例存在实质性差异外,其他准则基本实现了“国际趋同”。我国资产减值准则不同于国际会计准则之处是: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这将有效遏制企业利用资产减值准备进行利润的调节。为了考查新资产减值准则的实施效果,笔者对上市公司2007年年报数据进行了分析,以了解新会计准则是否在增强会计信息的质量、控制企业盈余管理等方面起到切实作用。
出处
《财务与会计》
北大核心
2008年第8期23-24,共2页
Finance and Accoun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