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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判断企业破产的定量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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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企业破产在我国尚属刚刚起步阶段,是一项正在探索尝试的系统工程。在实施的过程中,由于涉及到体制遗留下来的各种深层次矛盾,涉及到方方面面的利益,已暴露出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其中,企业破产及其处理过程中的盲目性和随意性,是当前企业改革中值得严重关注的问题。一、必须明确界定企业破产中的有关标准企业破产法第三条规定: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严重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依照本法规定宣告破产。也就是说,只要企业经营严重亏损,无法清偿到期债务,均可申请破产。
作者 刘先球
机构地区 陕西财经学院
出处 《上海统计》 1997年第7期20-21,共2页 Shanghai Statisti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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