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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遗产保护:刻不容缓的历史责任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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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工业遗产是历史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在近现代工业化的发展过程中留下的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总和。既有工厂、仓库、码头等生产性建筑及其附属的办公、住宅、服务等建筑物和构筑物等不可移动文物,也有机器设备、工具、档案等可移动文物;既包括具有突出价值的历史厂区,也包括商号、商标、工艺流程、工艺技能以及与其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文化空间。
作者 朱建平
机构地区 无锡市人大
出处 《江南论坛》 2008年第7期28-31,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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