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旧会计准则将改良固定资产由使用转为未使用,并通过"在建工程"账户归集工程中所发生的一切支出,结账后再从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而新会计准则则要将改良固定资产先转在建工程,并通过"在建工程"账户归集工程中所发生的一切支出,结账后再从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文章通过一个真实的案例进行对比两种不同账务处理后,再在固定资产软件系统去操作,从而引发出四个问题:(1)改良资产因要转在建工程前后产生二个代码和卡片,造成核算对象不唯一。(2)使用年限的确定,合规的不合理,合理的不合规。(3)核算不连贯,历史价值中断,两种核算方法最后的原值不一样。(4)净值为0的固定资产无法转在建工程。
出处
《经济师》
2008年第8期168-169,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