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人民银行现行的内部控制监督分三类:一是由内部审计机构实施的独立监督,二是由事后监督部门或事后监督岗位实施的会计核算业务专业监督,三是由单位或部门管理人员实施的管理监督。根据监督执行主体的不同,监督方式各有侧重。即,内部审计独立监督,主要监督方式为项目审计、审计调查和内控评审;事后监督中心实施的会计核算业务专业监督,主要监督方式为凭证账表复核监督;管理层实施的管理监督,监督方式为日常监督检查。
出处
《华南金融电脑》
2008年第8期86-87,共2页
Financial Computer of Huan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