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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调解工作发展模式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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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人民调解在实践中逐渐形成了两种模式,即大调解模式和职业化模式。大调解模式的特点是:以司法所或依托司法所建立的调解中心作为协调枢纽,以行政为主导,统筹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和行政调解,形成有效的矛盾纠纷分解和共担机制。职业化模式的特点是设立专职的人民调解员,政府在财力、物力方面予以保障,从而提高了调解工作的质量。
作者 刘建会
出处 《中国监狱学刊》 2008年第4期30-33,共4页 China Prison Journ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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