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了解孕产妇的死因、死因构成及其影响因素,探讨有效降低孕产妇死亡率的干预措施。方法:统计吉林省2007年孕产妇死亡个案卡,分析孕产妇的死因构成、分娩地点构成、死亡地点构成、影响死亡的主要因素、评审和延误原因。结果:吉林省2007年孕产妇死亡59例,其中直接产科原因死亡31例,间接产科原因死亡28例。产科出血占死因构成第1位。在省市级医院分娩者占29.03%,在县级医院分娩者占32.26%,在个体单位分娩者占3.23%。死亡地点在省(市)级医院占51.62%,在县(区)级医院占35.48%,乡(镇)级医院占3.23%,个体单位占1.61%,家中占6.45,途中占1.61%。可避免死亡占44.07%,不可避免死亡占55.93%。结论:要加大监管力度,加强机构建设,提高产科质量,提高高危筛查管理水平,以降低孕产妇死亡率。
出处
《中国妇幼保健》
CAS
北大核心
2008年第23期3245-3246,共2页
Maternal and Child Health Care of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