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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正式制度约束与西部民族地区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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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国西部地区包括内蒙古、宁夏、陕西、甘肃、新疆、青海、西藏、四川、重庆、贵州、云南、广西等12个省、市、自治区,全国80%以上的少数民族居住在该地区,故也称西部民族地区。由于历史、经济、社会、政治、文化和民族习惯、宗教等因素,新中国成立以来西部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一直较为落后,虽然改革开放使这一地区的经济有了长足发展,但同经济基础雄厚的东部沿海地区相比依然差距显著。尽管西部大开发已经提出多年,但至今未出现像当年深圳、沿海地区开放发展时期那样的大量人流、物流和资金流流入的现象。东西部之间的经济差距不但未缩小,反而更加突出。
作者 李红梅
出处 《甘肃民族研究》 2008年第2期9-14,共6页 Ethno-National Studies in Gans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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