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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大学生村干部考录公务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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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6年我省颁布实施的《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和社区工作的实施意见》指出,从2009年开始,全省县(市、区)、乡镇(街道)机关招考公务员主要从招聘到村和社区工作3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的大学生村干部中招考。这一规定与近年来中央选拔干部重视基层工作经历,从基层一线选拔干部的导向一脉相承。从大学生村干部中招考公务员工作顺应了干部培养教育的新形势,是干部工作的一项具有长远战略意义的重要举措。
作者 王伟新
机构地区 常山县委组织部
出处 《浙江人事》 2008年第8期19-19,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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