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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日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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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美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美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由股东大会与董事会、董事会与高级经理间的委托代理关系组成,一般不设监事会。但在董事会内设有一个高级主管委员会,负责执行日常监督事务。(一)产权基础:美国公司制企业是建立在高度分散化的个人产权基础上的。美国电话电报公司有300多万股东,没有1人持有全部股份的1%。随着企业规模的不断扩大,个人或家庭都无力独自承担企业扩张所需的资本,只能通过证券市场募集,同时又降低了风险,这样所有权逐渐分散化了,以至任何股东都不可能对所投资的公司具有控制权。正因为此,所有权与经营权发生了分离,产生了职业经理和专业投资人,使社会分工更精细化、专业化,从而提高了企业运营效率。
作者 朱志萍
机构地区 成都市经委
出处 《财经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1997年第4期45-47,共3页 Finance & Economi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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