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我国办医体制 《决定》提出:“举办医疗机构以国家、集体为主,其他社会力量和个人为补充”。这是根据我国国情和卫生事业发展正反两方面经验而提出的。 新中国建立伊始,卫生事业基础薄弱,卫生人员总数约50万人,其中近80%的人员归属于私有制医疗机构,卫生服务能力低下,难以保证人民的卫生服务需求。党和政府为了保障人民健康,采取由政府兴办各级各类卫生机构,卫生事业在数量和规模上都有了巨大的发展。同时。
出处
《中国卫生经济》
北大核心
1997年第10期57-62,共6页
Chinese Health Economi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