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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导致突发事件危害扩大 最高可罚款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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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于2008年7月1日起施行。这项地方法规规定:导致突发事件危害扩大最高可罚款20万元。
出处 《江苏安全生产》 2008年第8期6-6,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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