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舞弊通常是指为获得非法利益采用不法手段所实施的故意行为。根据2001年7月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颁布的《独立审计准则第8号——错误与舞弊》第3条中对“舞弊”的定义,是指导致会计报表产生不实反映的故意行为。2003年4月我国内部审计协会颁布的《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6号——舞弊的预防、检查与报告》第2条中对“舞弊”的定义,是指组织内、外人员采用欺骗等违法违规手段,损害或谋取组织经济利益,同时可能为个人带来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出处
《煤炭经济研究》
北大核心
2008年第7期63-64,共2页
Coal Economic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