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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推广使用散装水泥与预拌混凝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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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江西省近日出台了地方条例《江西省促进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发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推广使用绿色、节能、环保的散装水泥与预拌混凝土,该条例从7月起正式施行。《条例》明确要求,城区内进行的工程建设项目和大中型交通、能源、水利、港口等项目,以及条件许可的县城区以及开发区、工业园区建设项目,应当使用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不得使用袋装水泥和现场搅拌混凝土。
出处 《中国工程建设通讯》 2008年第11期5-5,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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